近日,江蘇省能源局發布《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摸排工作的通知》�!锻ㄖ繁硎�,國家能源局擬下達給江蘇省能源局2030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分別為40%和24.2%,江蘇省完成指標考核的壓力極大,需各市戮力同心、共同努力發展可再生能源。
《通知》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視此次摸排工作,深挖本地區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展潛力。具體摸排事項包括,梳理本地區資源情況、提出“十四五”時期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摸排“十四五”期間能開工建設的基地項目、可開發利用的單體項目、多能互補及非電利用等項目、2021年擬開工建設的6兆瓦以上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和已核準尚未完成建設的存量項目等。